青山龙眼:千年贡果 果中珍品
长乐早在唐宋年间就盛行龙眼栽培,百年以上的古树达2000多株。《福建通志》载:“长乐青山下村为宋大儒黄勉斋(朱熹的学生)故居,旧传黄勉斋有手植一株龙眼品质绝佳”。宋绍熙二年,光宗皇帝品尝青山龙眼后赞不绝口,特赐“黄龙”匾额,以示佳珍。明朝弘治版的《长乐县志》赋贡篇中,记述了长乐生产的龙眼和桂圆(龙眼干)曾定额进贡朝廷,其中青山的“磹硖龙眼”列为贡品。
青山龙眼“放在纸上不沾湿,掸落地下不沾沙”,堪称果中珍品。其果实饱满,扁圆形,果皮褐色,果大核小,肉厚质脆,味甜,不流汁,易离核。单果重14克以上,可溶性固形物17%以上,可食率66%以上 ,总酸0.06%以上。成熟期集中在9月中旬~10月中旬。
龙眼,因其假种皮富含维生素和磷质,有益脾、健脑的作用,故亦入药。龙眼含丰富的葡萄糖、蔗糖和蛋白质等,含铁量也比较高,可在提高热能、补充营养的同时促进血红蛋白再生,从而达到补血的效果。研究发现,龙眼肉除了对全身有补益作用外,对脑细胞特别有效,能增强记忆,消除疲劳。
长乐属福建省东部沿海花岗岩低山丘陵及冲积海积平原,土壤PH值5.5~6.5之间,有机质含量1.5%~2.5%之间。气候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19.5℃,年降雨量1200~1500毫米,日照时数1665.1小时,是理想的龙眼培植地。1990年起,长乐大力发展龙眼种植,现在龙眼已经成为该地区最主要的果类,栽培面积达3000公顷,其中采摘面积2900公顷,年产量28300吨,年收入16980万元,每年市场供不应求。2009年,农业部正式批准对“青山龙眼”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。